7/27/2011

快闪族

快闪族(Flash mob)
是一群互不相识的人,透过因特网相约在指定时间和 地点集合,然后一起做出一些无意义的动作。
例如拍手掌、叫口号。


出现过程:
快闪族是于2003年最先在纽约出现,后来扩展至欧洲、亚洲等 快闪族最早起源于2003年5月美国纽约的曼哈顿。
当时一个名叫比尔的 组织者召集了500余人,在纽约时代广场的玩具反斗城中,朝拜一条机械恐 龙,5分钟后众人突然迅速离去,快闪族因此而闻名 快闪族是都市时尚文化中的一种,是现代人在忙碌之余和世界开的一个 善意的玩笑。
他们当中的多数人表示,如果活动设计合理,自己将会主动参 加。
当然,也有些人因为担心造成误会,而采取保守的态度如今。

快闪活动已风靡全球,在中国很多城市,都可以见到快闪族的身影, 或娱乐。



快闪律例:
1.所有快闪言行,必须遵守当地法规和注意安全
2.快闪指令,必须“时间、地点、言行”三明确;
3.快闪内容,要简单易记、任何人士均可实施
4.快闪的标准时间,要约定先进入某一网站或打电话到“117”报时台核准时间,做到分秒不差“FlashMob快闪族”。

他们一般拥有高学历和有固定职业,只是平常接触 电脑的机会多,并愿意去尝试一些新的行为,当然前提是不准损害社会和危 及安全的言行

快闪,Flash,做完了即闪,从网络的虚拟世界走入了现实社会后,就要快些 如果你问其他快闪友:“我们一起去泡吧……好吗?”那可是违反了快闪族的“天条”了。




太酷了 !!!♥
超想要来玩一场的说 :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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